我想起《牯嶺街殺人事件》一幕,張震一邊用刀捅向自己愛慕的女生小明,一邊哭著喊著:「你….不要臉」

是的,認真地看回圍觀這件事,其實都怪轉發工具太方便,要是還打電話叫朋友落街睇,都要花一輪唇舌,朋友都未必會睬你。臉書和微博之類的分享在於,世界上發生什麼事,你都可以參一腿,你想看的,你不想看的,你可以看的,你不可以看的,統統都看過了。

想和不想,可以不可以,都已經是後話。

報料為快,批判沒經深思熟慮,一個facebook專頁,讉責菲律賓政府當眾打開死者靈柩,同一時間廣傳那段靈柩片,這究竟和它要讉責的對象有什麼分別呢?再者,它的專頁簡介只用了幾個數字「10000.100000.1000000」-這可會是樓主期待專頁的讚好人數嗎?

用facebook的滿足感大於良知,憑什麽去譴責別人。

不要臉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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